赤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赤峰市纪委监委办公楼消防安全隐患整改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内蒙古
-赤峰市
赤峰市纪委监委办公楼消防安全隐患整改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4月29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MGCY-CG-2024-001
项目名称:赤峰市纪委监委办公楼消防安全隐患整改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77,642.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赤峰市纪委监委办公楼消防安全隐患整改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1,877,642.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赤峰市纪委监委办公楼消防安全隐患整改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赤峰市纪委监委办公楼消防安全隐患整改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每个岗位各1名。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机电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的任职的承诺书;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和质检员的岗位证书(或岗位培训合格证);安全员(有效的安全员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注:上述人员需提供近一年任意一个月投标企业为个人缴纳的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养老保险缴纳个人明细或对账单或加盖单位公章的12333网页可查询截图或企业所在地养老保险缴纳可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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