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指山市南圣镇政府-什兰村委会吐南村人居环境卫生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海南
-五指山市
五指山市南圣镇政府-什兰村委会吐南村人居环境卫生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什兰村委会吐南村人居环境卫生提升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海南政府采购-海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新)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 2024-04-29 15:00:00 (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 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LJH-4043
项目名称:什兰村委会吐南村人居环境卫生提升工程
预算金额:2,459,863.18
采购需求:什兰村委会吐南村人居环境卫生提升工程
6.1建设地点:海南省五指山市什兰村委会吐南村
6.2项目建设规模与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不限于土建工程、地面拆除及新建、种植工程、太阳能路灯等(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6.3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6.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地区现行有关施工验收规范的标准合格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18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应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成交后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采购项目中响应,否则各相关响应均无效;(4)联合体应答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须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响应,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组成联合体应答的响应文件中所有需盖章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需由各成员单位分别盖章外,响应文件其余部分由牵头单位加公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 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建筑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的取得相应资质)。(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3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3.6拟派的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资格,注册在本单位同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注册证及2024年任意1个月在企业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无在建承诺书,注册在本单位的证明,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为准);
3.7项目管理机构其他配备人员最低标准为:项目经理1人、施工员 1 人、安全员 1 人。(提供人员岗位资格证书或电子培训合格证及2024年任意1个月在企业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加盖单位公章)
3.8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的“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承诺函,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
3.9供应商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3.10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声明函(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声明函);
3.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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