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电章丘2×400MW级燃机热电项目特殊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供货安装(第二次)招标公告
山东
-济南市
(招标编号: CHDTDZ001/23-QT-1429 )
一、 招标条件
山东华电章丘2×400MW级燃机热电项目特殊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供货安装(第二次)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济南章丘热电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
2.2 项目规模: 2 ×400MW级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暂定合同生效后 10日内 (具体以满足发货日期的基础上接到招标人书面或电话通知为准),签订技术协议时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调整 。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特殊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供货安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上一级管理单位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8.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当地消防部门或住建部门验收证明日期为准)须至少具有国内2×6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或2×9F级及以上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全厂特殊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包含设计、设备供货和施工安装)投运且验收合格业绩2项。(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封面、供货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等的合同扫描件、发票;验收证明须提供当地消防部门或住建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合格凭证)。
1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证书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具有消防设备研发和生产制造能力并提供消防产品信息网查询的相关证明。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关联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