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宇能电力工程有限责公司带电作业车租赁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广西
询价采购
广西电力工程有限责公司带电作业车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公告
-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 广西电力工程有限责公司带电作业车租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YT2024-NH110S )采购人为 广西电力工程有限责公司 ,采购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 预计采购总金额: 148 万元。 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采购范围:轮式带电作业车、履带式带电作业车(含运输板车)租赁服务项目。
2.2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个月。
2.3 服务地点:广西网区。
2.4 采购说明:①本项目框架采购 1 家成交人。采购的标的仅为公司预计在需求期内可能发生的需求,以实际车辆交付使用清单量为准。在后期履约过程中实际发生的需求增减,成交服务费不做调整,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报价。
②在框架有效期内,实际结算金额达到估算采购金额的 100% 时应立即结束该框架采购;原则上框架有效期截止时,实际结算金额达到估算采购金额的 80% 以上,结束该框架采购;如框架有效期截止时实际结算金额不足估算采购金额的 80% ,可适当延长框架有效期,但不得超过 6 个月。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体工商户,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2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3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不同单位实际控制人互为夫妻关系的,或不同单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互交叉任职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不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报价。
( 4 ) 供应商须提供真实有效的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声明函”,并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生成完整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且报告生成时间为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内,否则视为无效。
( 5 ) 供应商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6 ) 供应商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7 )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8 )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采购文件的获取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供VIP会员或询价会员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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