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烟风道优化改造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浙江
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烟风道优化改造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4-04-1-200 )
项目所在地区: 浙江省
- 招标条件
本 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烟风道优化改造施工招标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浙江省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烟风道优化改造施工招标标段包1
2.4 施工地 点: 浙江省浙能绍兴滨海电厂;浙能舟山电厂;浙能台二电厂;国信连云港电厂
2.5 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后5日内开工,在停炉前完成人员培训及工器具入厂,单个项目施工时间详见技术规范书
2.6 招标范围: 本次采购以下项目内容:1、浙能绍兴滨海电厂尾部流场优化元件施工;2、浙能舟山一次风宽负荷智能控制技术的研究与应用优化元件施工;3、浙能台二磨煤机入口优化元件施工;4、国信连云港电厂15机组锅炉尾部烟道降阻流场优化元件施工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2 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014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 1 项火电厂检修或改造施工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施工的工作内容或工程量清单或技术协议等文字描述、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
(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并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若为一级注册建造师,须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在投标人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须提供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的电子证书,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 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