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运公司2艘8.5万吨级散货船船员租用(外贸)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航运公司2艘8.5万吨级散货船船员租用(外贸)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103153,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航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航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国家能源集团航运有限公司是国家能源集团所属子公司,主要承担国家能源集团下水煤炭的运输业务。国能远海航运(海南)有限公司是国家能源集团航运有限公司 所属 国能远海航运有限公司在海南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是集团与海南省政府战略合作协议签订后的首个落地项目。公司现拥有 8艘7.6万吨级内外贸兼营干散货船,年运能约 2200 万吨,平均船龄约10 年。公司正在建造的2艘8.5万吨级干散货船,预计于2024年5月、7月相继下水,届时运力将达到78万载重吨。 现结合实际生产要求, 公司 计划 以公开招标方式, 选聘符合要求的 船员公司为 2艘新造自有船舶提供船员租用服务。
2.1.2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包。 选聘符合要求的船员公司为 国能远海航运(海南)有限公司 2艘8.5万吨 级 外贸散货船 提供船员租用服务 。
2.1. 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至 20 25 年 6 月 30 日 (如涉及船管船员交接,服务期限首尾交接时间允许增或减各一个月) 。
2.1. 4 服务 地点 : 2艘新建 船舶上。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海员外派机构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正在进行的以整套派员形式派出外贸航线海轮船员的合同业绩不少于20套(1艘船舶整体派员视为1套)。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拥有已签订劳动合同的自有海轮船员不少于500名,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2)派遣的每船任职党员至少3人,其中至少2名为管理级船员,且船舶两长(船长、轮机长)至少有1人为党员。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3)2021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船员公司所派员的船舶未发生较大等级及以上安全事故,事故等级以交通运输部《水上交通事故统计办法》的规定为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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