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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珠海市金湾东部供电有限公司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二次)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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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

发布时间:2024-04-19
询价采购

2024年珠海市金湾东部供电有限公司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公告(二次)
(项目编号: XM2024040660)
本项目第一次询价采购报价截止报价单位不足,现发布第二次询价采购公告。文件下载结时间和报价截止时间以本公告为准。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组织开展《 2024年珠海市金湾东部供电有限公司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询价采购工作,公告符合条件的潜在询价对象就此项目进行报价响应。对此项目有意向的潜在询价对象请按照本公告的要求的时间和办理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参加报价。
详细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述

  1. 项目名称: 2024年珠海市金湾东部供电有限公司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2. 采购人: 珠海市金湾东部供电有限公司
  3. 采购模式:询价采购
  4. 实施地点:珠海市
  5.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 项目类别: 服务 类
    7 . 采购代理机构:
  7. 服务时间:三年
    二、采购内容
    (一)、标的物清单
    本次询价采购按照需求预测量原则进行设置。报价人按项目参与报价,成交供应商数量为 1 家。
    预估金额 /概算金额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采购预估规模供报价单位参考,并不代表采购单位及采购结果使用单位对采购量的承诺。
    请潜在报价单位在知悉并接受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询价,报价则视为知悉和认可采购结果使用单位的安排,并愿意遵守。
    (二)采购范围及内容
    为规范珠海市金湾东部供电有限公司造价管理,防范和控制造价风险,提高造价业务工作质量和效率。结合公司造价采购工作需要,开展造价咨询服务,造价咨询服务,现开展 2024年珠海市金湾东部供电有限公司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服务时长为3年,标的规模预计金额10万元。造价咨询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服务、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活动及后续服务工作。
    计费方式:单项工程造价咨询为固定费率计价时:单项造价咨询服务费结算价 =单项造价咨询服务收费×中标费率+合同约定可调整款(如有)。其中造价咨询服务收费以预算价为基数,按照“粤价函【2011】742号文收费标准”计费。该造价咨询服务收费以经招标人批复的为准。单项工程造价咨询费不足2000元按2000元收取。(合同期满,若实际结算费用未达到合同预计金额,且甲方尚未完成本项目下一年度的招投标工作,双方协商一致可顺延合同期限至下一年度的招投标结果合同签订前一日,但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若合同期内实际结算金额达到合同预计金额,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重新发起采购)。
    ( 二 )报价方式
    采用 费率 报价。 投标函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费率,且报价符合: 最高投标费率在 100%以下 (不含本身) 均为有效报价,但投标费率低于 70 %(不含本身)以下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 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工程中应用过的经验等,否则视为原则性不响应询价文件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
    (三)分包或转让
    中标单位不得分包或转让中标项目 ,中标单位应当就本项目向采购结果使用单位负责。如有故意隐瞒、资料造假等行为,采购结果使用单位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管理、珠海市金湾东部供电公司有关制度追究责任及违约赔偿 。
    ( 五 ) 中标单位退出及处罚机制
    对于框架结果有效期内中标单位出现违约及其他问题,将依法追究中标单位违约及赔偿责任。当出现下列情况时,采购单位有权对中标单位实行处罚:
    ( 1)在框架招标有效期内,中标单位因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资格的,需至少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采购单位或采购结果使用单位,并按照珠海市金湾东部供电公司相关制度除非处理。给采购单位及采购结果使用单位造成其他损失的,按框架协议及单项合同约定支付采购单位违约金,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并解除框架合同及未履行完毕的单项合同。
    ( 2)中标单位出现拒签合同、质量不合格、延迟送货、分包或转让等违约情况或中标单位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按照珠海市金湾东部供电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处理并解除框架合同,及未履行完毕的单项合同,并承担因此给采购单位或采购结果使用单位造成的损失。
    ( 3)当中标单位出现以下情况时,采购单位或采购结果使用单位有权解除已签订的框架合同以及未完成单项合同,并承担因此给采购单位或采购结果使用单位造成的损失。具体如下:
    A.发生恶意投诉、越级上 访、恶意举报、舆情舆论等事件并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B.造成项目建设投资方或委托方收到政府相关部门处罚。
    C.导致采购结果使用单位工程进度严重滞后或造成恶 劣影响。
    D.连续接到两次整改通知单(包含催货单、质量检查等)或整改函件,未按照要求整改相应到位。
    ( 六 )框架执行管控规则:
    成交供应商无法履约情况处理方法。若存在市场禁入、退出或者无法正常履约的剩余份额执行:根据实际情况启动补充 招标 。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下载采购 /招标文件成功并不代表 报价 人符合项目的资格要求。
    四、询价对象资质要求
    (一)通用资格
    1.投标人必须按照要求,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上完成供应商注册登记。
    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3.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参与投标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4.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珠海市金湾东部供电有限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5.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被南方电网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处理的供应商,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6.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7 . 未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二 ) 专用资格
    1、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需提供近半年任意三个社保缴纳证明)
    注: 供应商因非不可抗力因素中标后又放弃中标资格的,暂停在奥粤公司投标资格 12个月;投标限制期结束,同一投标人在新的投标中,若再次因非不可抗力因素中标后又放弃中标资格的,无限期暂停其在奥粤公司的投标资格。
采购文件的获取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供VIP会员或询价会员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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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帆电话:13522818748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QQ:3804756783邮箱:kefu@dlny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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