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华电泉州晋江中梭机械3.1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3.75MW-15MWh用户侧储能项目打捆EPC总承包招标第二次公告
福建
(招标编号: CHDTDZ057/16-ZB-012 )
一、 招标条件
福建华电泉州晋江中梭机械3.1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3.75MW-15MWh用户侧储能项目打捆EPC总承包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福建华电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有资金与银行贷款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福建省晋江市.
2.2 项目规模: 3.1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3.75MW/15MWh用户侧储能项目打捆EPC总承包.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MW分布式光伏和3.75MW-15MWh用户侧储能EPC】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8.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具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同时具有以下两个业绩:①至少1项规模不小于15MWh已竣工的电化学储能项目工程EPC总承包业绩;②至少1项3MWp及以上屋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竣工业绩。需提供与项目业主单位签订合同、竣工报告或由业主盖章的用户证明等证明文件,合同证明文件需包含合同封面,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页、合同签章页。
10.财务要求:提供2020-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2020-2022年)。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连续亏损的投标人。
11.本次招标不允许以联合体方式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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