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七局夹江公司巴沙工程缆机轴承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巴沙工程缆机轴承采购项目
公开询比价公告
询价单编号:POWERCHINA-0107014-240061
各潜在报价单位:
因[ POWERCHINA-0107014- 240061] 巴沙工程缆机轴承采购项目 需要,我司拟采用公开询比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 2024年4月25日18时00分 前完成报名及审核,于 2024年4月26日10时00分 前将报价文件提交至####平台( ####/ )。
一、 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POWERCHINA-0107014-240061
说明:
1、 本次采购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生产需求分批供应,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采购人不对报价人进行任何补偿。
2、 本次采购产品结算价格为固定价,即中标价格的不含税价格固定不变。
二、 采购要求
1、 本次询比价采购为整体采购,询比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参数,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 交货期:2024年6月30日和2024年08月10日,按需分批供货。
3、 交货地点:四川省夹江县漹城镇西河路40号 采购人住所地。
4、 质量标准或要求:
(1) 向心关节轴承GEC420 TXA-2RS 和圆柱滚子轴承NJ236,满足设计要求 ;
(2) 供应商需随货物提交轴承的原产地证明或报关单:
(3) 产品需符合国家环保、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
(4) 质保期:交货验收合格后起计 18 个月,如因产品质量问题报价人进行调换处理的,由报价人承担更换的全部费用;
(5) 产品需具有中英文的铭牌标识,交货前应通过制造厂商的出厂检验并在交货时随货提供制造厂商的中英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供方必须在盖有产品制造厂商印章的质量证明文件上加盖供应商的鲜章,质量证明文件上的出厂批号必须与所供应产品标牌上的出厂批号一致。
(6) 报价人免费提供设备安装现场的安装技术指导、设备调试等远程服务,以及质保期限内设备运行后的故障现场维修、配件更换的国内部份服务。
5、 响应人的资质要求:
本次报价响应人资格及其它条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未达到资质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询比价响应:
(1) 报价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 ,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作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品牌限定:SKF品牌。
(2) 报价响应人为代理商的 ,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 50万元 人民币及以上,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代理商身份投标的单位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函,但不做唯一授权要求;代理商也可提供品牌承诺书,承诺品牌必须与实际供货品牌一致。
(3) 报价响应人须提供至少2份近两年内同类型产品的供货业绩,且供货业绩总量不少于50万元(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代理商可提供制造企业相关资质材料。
(4) 报价响应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与社会信誉;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近两年内不曾出现严重的质量、供应等负面信息;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 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6)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7) 响应人应提供的资质文件和书面资料:
报价表
技术规格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法人授权委托书;
营业执照;
生产厂家授权书(含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及ISO体系认证证书)或品牌承诺书
近两年内至少1份产品的供货业绩;
交货计划表;
响应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文件。
6、 响应文件须提交报价表,其它要求根据具体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决定,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
7、 成交确定原则: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
8、 合同结算:
(1) 结算价格为固定价,即合同价格的不含税价格固定不变。
(2) 全部货物按期交货初验合格后15日内采购人负责办理结算。卖方应提供以下单据:
经收货单位收货人签字确认收货数量、品名的供货单位的送货单据、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的对账单、货物质量证明文件等。
(3) 结算完成后,卖方负责开具结算金额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由快递方式送达买方指定人员,发票接收人为: 刘长明 ,联系电话: ,寄送地址: 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西河路40号 。
(4) 卖方开具发票为:一票制结算,增值税率为 13% 。若合同执行过程中国家税务机关公布税率发生变化,本合同以最新税率执行,合同税前单价不变,按照最新税率调整合同到厂单价。
(5) 如卖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为虚假或虚开发票,被相关部门查出,除必须重新给买方提供正规、真实的发票外,还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赔偿、损失、法律责任,并对买方名誉造成影响的,按合同总金额 10% 给予赔偿。
9、 货款支付方式:
(1) 响应人产品按期具备仓库交货条件并通过产品工厂(仓库)检验验收,响应人提供产品结算金额的增值税发票、结算单和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并经采购方确认后,采购方向响应人支付结算金额的95%的提货款,响应人于采购方提货款支付后5日内向采购方交付合同产品。
(2) 货物结算金额的 5% 作为货物的质量保证金。卖方已全部履行完合同义务的,买方在质量保证期满后一个月内不计息按规定支付质量保证金。如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纠纷,且质量纠纷的解决日期超出质量保证期,则质量保证金待纠纷最终解决后一个月内付清。
(3) 支付方式:银行电汇转账支付,或期限为六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或建信融通、中企云链票据支付方式。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具体如下:
开票名称为:
纳税人识别号:915111 2620 7500 117U
地址/电话:四川省夹江县漹城镇西河路40号 0833-567 2476
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夹江县支行
2306 3901 0902 2100 694
10、 技术规格偏离说明
报价响应人应按照询价内容中的技术规格做出“完全响应无偏离”承诺。
三、 投标保证金:无。
四、 履约保证金:无。
五、 评比人员、内容及原则
1、 询价工作小组由熟悉相关业务的人员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 询价通知的响应性评定、资信评审、商务技术、技术评审等进行综合评议。
3、 评比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4、 不接受结算、支付条款负偏离。如报价文件中对结算、支付条款提出任何实质性负偏离的,将否决供应商的评审资格。
5、 成交原则:在报价单位完全响应询价条款要求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及次低的供应商为推荐首备选成交单位。
6、 若成交价格明显偏离市场价格,询价工作小组有权否定全部报价。
六、 重新询比价和不再 询比价采购
1、 重新 询比价或不再询比价采购
经询价工作小组评审否决所有报价响应文件的,采购人可重新组织询比价采购;重新询比价后,经询价工作小组评审所有报价响应文件仍被否决的,采购人不再组织询比价采购。
2、 转为竞争性谈判
报价截止时间止,报价响应人为2家时,经采购机构批准可以转为竞争性谈判。
3、 转为单一来源谈判
报价截止时间止,报价响应人只有1家时,经采购机构批准可以转为单一来源谈判。
七、 报价表
详见附件“ 询比价报价文件 ” 模板。
1、 报价的不含税价为固定不变价格;产品实际交货时,中标方按交货当期国家增值税税率标准计算含税结算总额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 报价有效期:报价截止时间后的 60 天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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