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电力灵武公司1号、3号机组空冷系统增容节能改造EPC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宁夏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灵武公司1号、3号机组空冷系统增容节能改造EPC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408968,招标人为国能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国能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位于灵武市以北,西邻灵临公路,东靠秦渠,南距灵武市中心直线距离约 6.0km。目前已建成 一期 2×600MW 、 二期 2×1060MW直接空冷机组。 拟 结合 #1、#3机组现有高背压凝汽器, 采用高背压凝汽器 +机力通风塔冷却技术路线, 新建 机力通风塔冷却 塔,对 #1、#3机组 直接空冷系统增加尖峰冷却装置, 利用热网 循环水通过高背压凝汽器冷凝乏汽,凝汽器出口高温循环水采用机力通风塔冷却 塔 进行冷却 , 提高 #1、#3 机组运行真空,降低机组运行煤耗,并提高机组运行可靠性和高温条件带负荷能力 。 本次招标 为新建 机力通风塔冷却 塔( 由冷却三角、轴流引风机、支撑构架、水箱、百叶窗及其执行机构等组成 ) 、 场内道路、消防设施、及全景监控, 新建 机力通风塔冷却 塔 所有数据接入智能管控一体化平台系统等满足项目正常投运所需要的主要及辅助系统和设备。 承包人 负责 完成灵武公司 1号、3号机组空冷系统增容节能改造工程项目设计、建设、设备供货及安装、检验、试验、单体调试及分系统试运与整套启动、质监验收、达设计值投产、竣工验收、运行、消缺、整套系统启动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含安全设施标准化至正式投运。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投产所需的各类检查、检验、验收及证照办理。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发包方办理的,承包方代为办理时,发包方应出具相应授权委托书。
项目 建设目标 : 1 号机组 投运, TRL 工况下,分流蒸汽约 340t/h ,空冷岛与尖峰凝汽器达到平衡。在 “ 温度 - 时长 ” 加权平均温度 23 ℃, 68.9% 负荷率下,平均背压下降约 6.01kPa 。 3 号机组 投运, TRL 工况下,分流蒸汽约 340t/h ,空冷岛与尖峰凝汽器达到平衡。在 “ 温 度 - 时 长 ” 加权平均温度 23 ℃, 67.1% 负荷率下,平均背压下降约 4.19kPa 。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 共计 1标段,招标范围为灵武公司1号、3号机组空冷系统增容节能改造 工程 EPC 总承包 ; 招标内容 为 新建机力通风塔冷却塔,利用热网循环水通过高背压凝汽器冷凝乏汽,凝汽器出口高温循环水采用机力通风塔冷却塔进行冷却,提高 #1、#3机组运行真空,降低机组运行煤耗,并提高机组运行可靠性和高温条件带负荷能力。新建机力通风塔冷却塔(由冷却三角、轴流引风机、支撑构架、水箱、百叶窗及其执行机构等组成)、场内道路、消防设施、及全景监控,新建机力通风塔冷却塔所有数据接入智能管控一体化平台系统等满足项目正常投运所需要的主要及辅助系统和设备。
承包人工作包括 但不限于: 负责 灵武 公司 1号、3号机组空冷系统增容节能改造 工程中的设计、制造、采购、供货、运输及储存、土建施工、安装、监造、调试、试运行、试验检验、消缺、技术服务(含自动控制、性能试验、技术服务、培训等)及最终的各项性能、功能、指标验收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含所有涉及到系统设备的改造、增容、调整完善等全部相关工作。
具体如下:
①设计工作范围
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设计原则依据本项目已完成的整体初步设计)、技术规范书、竣工图纸编制等,满足项目达标投产要求。各设计阶段文件编制深度应分别满足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标准、规程、规范及相关规定的要求。负责本项目整体设计协调和服务(含现场服务),配合所有设计文件和图纸的审核通过和各项审查、验收、备案、文件归档,负责各类设计交底、设计审查工作。
②设备及材料采购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空冷散热器系统(管束、冷却三角框架及顶部、底部和周边密封板、百叶窗及机械部件、百叶窗执行器)、供风系统(风机、水轮机、导风筒)、辅助钢结构及封闭材料、循环水系统(管道、管件及支吊架、阀门、膨胀节等)、供水设备(清洗泵等)、间接空冷管道、防腐材料及油漆其他设备间所有连接材料。上述设备的催交、运输、接车、倒运、接货验收、仓储保管等均由承包人负责。
③施工范围
负责项目根据设计图纸进行供货范围内的设备安装以及土建建筑的施工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基础施工及空冷散热器系统、供风系统、管道、阀门及支架、电气系统、控制系统的电缆及辅助设备的安装,设备安装后续满足设备投运条件,达到性能验收标准。
2.1.3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80日历天 内 ,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4项目地点:国能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厂内。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甲级资质证书;或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00MW及以上等级火力发电机组空冷系统新建或EPC改造的合同业绩1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1)一级建造师证书有效性判断标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规定):①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②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2)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关联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