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宁
-抚顺市
竞争性谈判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公告标题:
抚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3-03-30 至 2023-04-06
撰写单位:
撰写人:
朱婷
(抚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抚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1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抚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200,000.00
最高限价(元):1,200,000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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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抚顺高新区《园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主要内容:环境功能区划与评价标准;规划分析;分析判定相关情况;环境现状调查;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结论与成果应用等内容。建设项目选址选线、规模、性质和工艺路线等与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相关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审查意见的符合性,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清单的相符性;项目建设与省市各项管理工作要求的相符性,园区环境基础设施依托可行性,园区环境承载力及影响可接受性,项目排放总量指标合理性及可达性等。在落实园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并符合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要求的建设项目,在编制项目环评时,可引用本评估报告结论。
合同履行期限: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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