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取用水监测站点运行维护招标公告
辽宁
-沈阳市
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公告标题:
辽宁省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取用水监测站点运行维护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3-03-29 至 2023-04-04
撰写单位:
撰写人:
马洪波
(辽宁省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取用水监测站点运行维护)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取用水监测站点运行维护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辽宁省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取用水监测站点运行维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796,000.00
最高限价(元):1,796,000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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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共515个取用水监测点的运行维护工作,其中工业生活取用水监测站点421个,农业取用水监测站点94个。515个取用水监测站点的监测数据报送频次达到每站点每小时报送1次要求;监测站点设施设备发生故障时,须在 24 小时内到达现场,在48小时内恢复正常运行;扣除非投标人因素,监测数据上报率达到 95%以上。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定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具体时间以签订采购合同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省财政厅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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