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耿庄镇高铁以东污水厂管网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宁
-鞍山市
竞争性谈判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公告标题:
海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耿庄镇高铁以东污水厂管网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3-03-28 至 2023-04-03
撰写单位:
撰写人:
李宏心
(海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耿庄镇高铁以东污水厂管网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海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耿庄镇高铁以东污水厂管网工程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海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耿庄镇高铁以东污水厂管网工程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504,448.54
最高限价(元):3,504,448.54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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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方工程 二、管道铺设 三、路面恢复 四、提升泵站 五、钢筋混凝土化粪池30m 3 (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6月底完成工程项目。(具体以合同签定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2、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市政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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