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怀宁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建设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安徽
-安庆市
招标公告
安庆市怀宁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建设项目(一期) 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 安庆市怀宁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建设项目(一期) ;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怀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关于安庆市怀宁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建设项目(一期) 初步设计的批复(项目代码:怀发改许可【 2024】14号) ;
1.4 招标人: 怀宁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安庆市怀宁县生态环境分局 ;
1.5 项目业主: 怀宁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安庆市怀宁县生态环境分局 ;
1.6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
1.7 项目出资比例: 100% ;
1.8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1.9评标办法: 采用合理价格竞争法 Ⅱ ;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 安庆市怀宁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建设项目(一期) ;
2.2 招标项目编号: H2GC24A02G029 ;
2.3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H2GC24A02G029 ;
2.5 建设地点: 安庆市怀宁县 ;
2.6 建设规模: 本项目位于怀宁县。本次项目为安庆市怀宁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建设项目(一期)施工,主要包含点源治理、内源治理、水系联通、生态修复工程及大型土石方工程等内容。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等( 施工图纸中小桥黑河点源治理工程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
2.7 合同估算价: 13881660.9 元 ;
2.8 计划工期: 210 日历天 ;
2.9 招标范围: 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列示的全部内容 ;
2.10 项目类别: 市政 工程 -施工 ;
2.11 其他: /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同时 具备 ①、②:
①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同时具备下列①、②、③要求:
①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②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③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
3.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 / 业绩。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 / 。
3.6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 2 家。如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保证金须从联合体牵头方基本账户提交。(注:①联合体投标,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须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②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其他要求: / 。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自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aqggzy.anqing.gov.cn) 查阅招标文件。
(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 须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首次登录须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 办理入库手续,办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 。
(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 / 。
(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拨打 以下电话 :
①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如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请拨打服务电话: 转 5-2(工作日)。
② CA 数字证书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 CA 客服400-880-4959(工作日)。
③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服务电话:400-998-0000(8:00-21:00)。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 0 元整。 -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05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 同投标文件 递 交截止时间 。
6.2 开标地点: 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 -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诉
7 .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7 .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7.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 9.1 和 9.2。
8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 等 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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