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第一人民医院人工心肺机(体外循环机)、电动胸骨锯(电池式骨动力胸骨锯)及单腔临时起搏器(单腔体外临时起搏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
-韶关市
韶关市第一人民医院人工心肺机(体外循环机)、电动胸骨锯(电池式骨动力胸骨锯)及单腔临时起搏器(单腔体外临时起搏器)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东省政府采购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11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ZC-SG24GZ025
项目名称:韶关市第一人民医院人工心肺机(体外循环机)、电动胸骨锯(电池式骨动力胸骨锯)及单腔临时起搏器(单腔体外临时起搏器)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9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人工心肺机(体外循环机)):
合同包预算金额: 2,680,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合同包2(电动胸骨锯(电池式骨动力胸骨锯)及单腔临时起搏器(单腔体外临时起搏器)):
合同包预算金额: 280,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有效证照)扫描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或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或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或提供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人工心肺机(体外循环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行业为:工业。
合同包2(电动胸骨锯(电池式骨动力胸骨锯)及单腔临时起搏器(单腔体外临时起搏器))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人工心肺机(体外循环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为生产企业且所投产品包含第二、三类医疗器械,则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扫描件;投标人为经营企业且所投产品包含第三类医疗器械,则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如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则从其规定。
(4)经政府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采购包1人工心肺机(体外循环机)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府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电动胸骨锯(电池式骨动力胸骨锯)及单腔临时起搏器(单腔体外临时起搏器))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为生产企业且所投产品包含第二、三类医疗器械,则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扫描件;投标人为经营企业且所投产品包含第三类医疗器械,则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如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则从其规定。
(4)经政府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采购包2电动胸骨锯(电池式骨动力胸骨锯)及单腔临时起搏器(单腔体外临时起搏器)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府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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