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龙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辽宁
-朝阳市
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公告标题:
朝阳市龙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3-03-23 至 2023-03-30
撰写单位:
撰写人:
姜冬莹
(朝阳市龙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朝阳市龙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朝阳市龙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服务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000,000.00
最高限价(元):800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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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派足够的校车,满足龙城区域内有校车服务要求的学校学生上下学需要。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校车运营合同到期后,若供应商在合同期内能够保障校车服务安全稳定,经费来源稳定,价格变化幅度较小,且学校及家长满意率超过85%的情况下,经双方协商可续签一年,共计最多签订3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满足《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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