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安**航空队关于省公安**航空队基地土地使用权租赁项目的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浙江
-杭州市
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浙江省公安** 航空队
项目名称: 省公安**航空队基地土地使用权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660000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详见附件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66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0〕13号)精神,省公安厅与(以下简称机场公司)签订了《** 航空队基地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本项目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需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能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因浙江省公安航空队只能每年向租赁土地使用权,故申请申请浙江省公安队土地使用权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 经专家小组论证意见,省公安**航空队基地土地使用权租赁项目符合单一来源的采购要求。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 浙江省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内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4月19日
2024年0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