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森林消防总队机关副食品定点供应商选取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黑龙江
-哈尔滨市
项目概况
黑龙江省森林消防总队机关副食品定点供应商选取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哈尔滨市南岗区清滨路副61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SZB-2024022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森林消防总队机关副食品定点供应商选取项目
预算金额:22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第一包:黑龙江省森林消防总队机关生鲜冻货定点采购(提供肉类、鱼类、水产海鲜类等生鲜食品配送,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供货、包装、运输、保险、装卸、检验检疫、售后服务及其他相关伴随服务等);
第二包:黑龙江省森林消防总队机关果蔬干调定点采购(提供禽蛋类、蔬菜及水果类、奶制品类、调味品类、干货类等(不包括预制食品)食品配送,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供货、包装、运输、保险、装卸、检验检疫、售后服务及其他相关伴随服务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相应的政府采购政策;
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5、拟参加本项目投标人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信用中国”“######”查询结果(网站截图);
6、拟参加本项目投标人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包的投标。
7、本项目2个标包不允许兼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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