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厦村东坑文化活动中心建设工程(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福建
-漳州市
项目概况
东厦村东坑文化活动中心建设工程(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10号锦绣一方红茶里55幢1单元7A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5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DGX-[TP]-2024012-1
项目名称:东厦村东坑文化活动中心建设工程(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8.3113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2.4802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90个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建筑业 。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②.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提供人员身份证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六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不含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社保证明文件。】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高级会员及询价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