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上海高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高桥2023年化工部第一批设备更新项目2套筒体组件筒体组件招标公告
高桥2023年化工部第一批设备更新项目2套筒体组件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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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桥2023年化工部第一批设备更新项目2套筒体组件(WZ20240423-4811-4282-B1)招标人为中国石化上海高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筒体组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筒体组件\NO.10B 256349 316
1.00
套
包1-筒体组件
2
筒体组件\NO.10B 206361 316
1.00
套
包1-筒体组件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须提供近6年(2018年-2023年)至少1套橡胶膨胀干燥机或挤压脱水机成套设备且投用两年及以上的业绩,并提供合同、技术协议和发票等复印件。本次招标采用发票信息核验功能,所有要求提供涉及“发票”的(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评审及详细评审要求的业绩发票、设备发票等),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所要求的发票信息。”
3.1.7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对现有设备、部件进行测绘设计,确保改造后的部件能够在原设备上正常安装使用。如无法正常安装使用视为投标人违约,投标人同意退货处理并承担由此对买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1.8 不接受商务条款偏离。
3.1.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0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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