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康平监狱中心监区干警执勤备勤用房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宁
-沈阳市
竞争性谈判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公告标题:
辽宁省康平监狱中心监区干警执勤备勤用房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4-04-23 至 2024-04-28
撰写单位:
撰写人:
郭皋
(辽宁省康平监狱中心监区干警执勤备勤用房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康平监狱中心监区干警执勤备勤用房维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06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辽宁省康平监狱中心监区干警执勤备勤用房维修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77,000.00
最高限价(元):877,000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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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技术要求
采购范围:中心监区监舍楼内干警执勤备勤用房维修,室内木门防盗门更新、外窗及栅栏窗更新、卫生间整体改造、室内棚墙面改造,其他零星维修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商务要求
(一)项目工期: 60 天,以具体签订时间为准。
(二)项目地点:沈阳市康平县北三家子 ( 中心监区院内 ) 。
(三)质量保证期: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的按要求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未作规定的部分质保期为 1 年,自《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意见书》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合同方式: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五)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六)验收标准:按国家相关标准及行业、地方标准执行。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 [2017]603 号)执行验收。
(七)人员要求:进入监院的人员全部为男性,公安网可查无前科劣迹。
(八)其他要求:成交供应商单位及个人要与监狱相关部门签订责任书,确保相关人员遵守监狱规定,不出现涉及与服刑人员相关的违纪行为,如违反规定,接受相关部门处罚;触犯法律,移交相关部门。供应商需要具备多处同时施工能力,确保工期按要求完成。
合同履行期限:60天,以具体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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