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江构皮滩水电站通航建筑物可行性研究报告修编招标公告
贵州
(招标编号: CHDTDZ137/17-SJ-006 )
一、 招标条件
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招标项目 乌江构皮滩水电站通航建筑物可行性研究报告修编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构皮滩电站建设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贵州省遵义市余庆县构皮滩镇构皮滩发电厂 。
2.2 项目规模: 通航建筑物布置在构皮滩水电站大坝左岸,型式采用三级垂直升船机,建设内容包括上、下游引航道,三级垂直升船机和两级中间渠道,建设线路总长度2181.7米。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计划完成时间 : 合同 签订后 3个 月内。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乌江构皮滩水电站通航建筑物可行性研究报告修编】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咨询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咨询水利水电专业甲级资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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