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州高铁基础设施段2024年徐兰高速牵引所亭防洪预抢项目第二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2
招标公告
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州高铁基础设施段
2024 年徐兰高速牵引所亭防洪预抢项目 第二次
招标方案
招标编号: GCXBH-XLGSFHYQ02
- 招标条件
依据兰州局集团公司防洪办 2024年3月12日下发《关于及时开展防洪预抢工程的通知》 要求 ,经兰州高铁基础设施段 2024年3月18日党政联席会决议,同意实施2024年徐兰高速牵引所亭防洪预抢项目, 建设资金使用集团公司成本预算,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兰州高铁基础设施段,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
2.1工程项目概况
兰州高铁基础设施段 2024年徐兰高速牵引所亭防洪预抢项目对徐兰高速牵引亭场坪开裂下沉(三十甸子分区所K1363+300、农民村分区所K1415+629、金城AT所K1422+339、渭阳变电所K1434+720、蛟龙西分区所K1513+562、大坪沟分区所K1622+475)、徐兰高速牵引所亭基础下沉(云梯牵引变电所K1486+052)隐患进行预抢整治 ( 具体工程量见工程量清单 )。
2.2工程地点:2024年徐兰高速牵引所亭防洪预抢项目工程位于徐兰高速三十甸子分区所K1363+300、农民村分区所K1415+629、金城AT所K1422+339、渭阳变电所K1434+720、蛟龙西分区所K1513+562、大坪沟分区所K1622+475、云梯牵引变电所K1486+052。
建设工期: 标段一 合同签订后 60日历天内,标段二 合同签订后 60日历天内 。
2.3标段划分
结合本工程特点,为合理安排、组织施工,确保工期目标兑现,根据国铁集团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本次招标设 两 个施工标段 : 标段一、标段二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出具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明文件。 - 2投标人 必须具有 建筑工程施工叁级 及以上 资质 , 近 5年具有铁路行业施工经验 , 具有信誉、安全、质量好的单位 。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同一企业集团母、子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同一企业集团公司的子公司投标不能超过两家 。
- 5 根据《关于修订〈兰州局集团公司铁路建设及地方涉铁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投资完成与招投标挂钩考核办法〉的通知》(兰铁建设函〔 2019〕84号)文件要求,凡在考核期内的单位,不接受投标。
3.4投标人信誉要求:近3年没有骗取合同有关犯罪或者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诉讼和仲裁。近3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被逐或则因自身的原因而是合同被解除。
3.5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质量、安全事故,或不曾在铁路局集团公司管辖范围内发生较严重质量安全稳定问题或运营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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