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光谱仪类、射线类分析仪器等备品备件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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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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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光谱仪类、射线类分析仪器等备品备件框架协议
采购项目已由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批准实施,招标项目
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招标机构为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光谱仪类、射线类分析仪器等备品备件框架
协议采购项目,协议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内有效,协议暂定价以最终中标
供应商的中标价为准。
2.2 项目地点:嘉峪关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光谱仪类、射线类分析仪器等备品备件,共计
498项,具体清单详见光谱仪类、射线类分析仪器等备品备件清单。(清单中标注需
要提供第三方检测证明的产品交货时需提供第三方检测证明)。备注:清单中产品规
格描述为产品型号的,所列型号为参考型号,非指定型号,投标人可提供替代产品,
但必须保证产品性能满足或优于我方要求,并保证能配套使用。
2.4 交货期:国产产品自确认订单之日起60日内到货,进口产品自确认订单之日
起90日内到货。
2.5 交货地点:常用收货地址为甘肃省嘉峪关市、甘肃省甘肃矿区、中核甘肃核
技术产业园(以需求方电子商城订单实际要求为准)。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
2)本项目允许制造商或贸易商参加投标,投标人需提供供货产品质量承诺书(按
招标文件的格式及内容提供)。
(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需提供近三年(2021 年-2023 年)
(2023
年审计报告未出的,提供 2020 年-2022 年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
立以来的)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报告。
(3)业绩要求: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签订的含分析仪器或分析仪器备品备件的供货合同至少 1
份(单份合同金额须≥100 万)
(须提供合同复印件(须包含首页、总金额页和签章页,
需证明物项名称,否则无效)作为证明材料,亦可提供其他补充材料证明)。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2021 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相关
查询结果。
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提供查询结果。
3)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
注:对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存疑,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现场可进一步
查询和核实;如有不一致,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并在评标报告中进行说明。
(5)其他要求:
1)已经列入中核四 0 四有限公司不良行为清单的或受到公司处罚的,在处罚期间,
其法人或担任公司经营管理者与其他公司(该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该公司与受到
处罚的供应商均不得参与本项目。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
公司,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参与报价。
3)资质、财务、业绩、信誉只需审核投标人即可。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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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595217137989644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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