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红河谷漂流区段勘察测绘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宁
-抚顺市
竞争性谈判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公告标题:
清原红河谷漂流区段勘察测绘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3-03-22 至 2023-03-29
撰写单位:
撰写人:
杨惠
(清原红河谷漂流区段勘察测绘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清原红河谷漂流区段勘察测绘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0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清原红河谷漂流区段勘察测绘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96,000.00
最高限价(元):496,000
采购需求:
查看
清原红河谷漂流区段勘察测绘项目,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野外工作并提交勘察报告。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及以上;(2)具备测绘乙级资质及以上;(3)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高级会员及询价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