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石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重招的红星地区建南区块新建净化站地面工程离心鼓风机65m3/min69kPa132kW/Q345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红星地区建南区块新建净化站地面工程离心鼓风机\65m3/min 69kPa 132kW/Q345(招标编号:NWZ240513-2317-015422) , 招标人为 中石化石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离心鼓风机\65m3/min 69kPa 132kW/Q345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概况
2.2 招标范围
序号
数量
单位
1
离心鼓风机\65m3/min 69kPa 132kW/Q345
2.000
台
2
离心鼓风机\140m3/min 40kPa 160kW/Q345
2.000
台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开标日期当月前推60个月以内(不含开标当月,以发票时间为准)的硫磺回收装置内与标的物相同或以上规格、且成功运行2年及以上的2台供货业绩,投标人应提供相应业绩表(包括项目名称、设备型号、额定排气量、出口压力、数量及合同签订日期、签署和盖章页等)和业绩证明(包括技术附件、合同复印件、对应发票(须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环节进行发票的维护和核验),业绩证明文件必须清晰,否则无效。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承诺:在介质入口温度波动范围内(最小温度-3.5oC-最大温度39.7oC之间)出风量满足设计要求。
(2)投标人须承诺离心鼓风机选用主要部件品牌:防爆电机品牌选用“佳木斯”、“南阳防爆”、“江苏大中”、“无锡锡安达”或相当于;压力表、差压变送器品牌选用“川仪”、“ABB” 、“霍尼韦尔”或相当于;流量计品牌选用“川仪”、“合肥精大”、“上海一诺”或相当于;气动调节阀品牌选用“川仪”、“吴忠仪表”、“KOSO” 或相当于。
(3)投标人须将附件《投标承诺书》上传至技术标内,如不上传,评委将否决其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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