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长江环保西热水务环保公司生产项目热控仪表、监控设备打捆(202301103、202301218、23)招标公告
内蒙古
-乌海市
招标公告
华能长江环保西热水务环保公司生产项目热控仪表、监控设备打捆(202301103、202301218、23)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4-04-1-230 )
项目所在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 ,甘肃省酒泉市
- 招标条件
本 华能长江环保西热水务环保公司生产项目热控仪表、监控设备打捆(202301103、202301218、23)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西安西热水务环保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乌海项目建设地点为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发电厂;酒泉项目建设地点为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华能酒泉发电有限公司。
2.2 规模:乌海项目系统进水水量为200m3/h;酒泉项目系统进水量为22m3/h。
2.3 建设工期:乌海项目建设工期为2024年10月1日前整体投运具备通水试运条件;酒泉项目建设工期为开工后150日具备调试条件。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1个标段,本标段采购乌海项目热控仪表(202301103)、酒泉项目热控仪表、监控设备(202301218、23)。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采购热控仪表和监控设备,具体详见技术规范。
2.6 交货地点:乌海项目交货地点为乌海市乌海电厂;酒泉项目交货地点为酒泉市华能酒泉发电有限公司。
2.7 交货期: 乌海项目和酒泉项目交货期均为合同签订后60日内。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2项仪表供货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
3.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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