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2023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事故多发路段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宁
-沈阳市
竞争性谈判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公告标题:
沈阳市2023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事故多发路段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3-04-28 至 2023-05-08
撰写单位:
撰写人:
王彤
(沈阳市2023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事故多发路段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2023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事故多发路段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沈阳市2023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事故多发路段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304,000.00
最高限价(元):3,304,000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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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工程位于沈阳市境内。主要涉及丹霍线、东张线、发盘线、黑大线、京抚线、开奈线、沈海线、沈环线、沈营线、十灯线、绥沈线、通武线、新阜线、新梨线等 14条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主要工程量有增设交通标志105套,清除缺损标线5021平米,增设、补划标线26651平米,增设A级路侧钢护栏标准段2560延米、钢护栏端头42处,增设道口标柱3416根,爆闪灯1处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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