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中医医院岳池中医医院医用耗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四川
-广安市
岳池中医医院医用耗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三次)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15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16212024000048
项目名称:岳池中医医院医用耗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三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58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30日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30日
采购包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3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供应商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提供所投产品具备生产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备案凭证的承诺函。②若投标产品若为国家有相关强制要求的消毒产品,需提供所投产品具备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有效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承诺函。。
采购包2:
(1)①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供应商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提供所投产品具备生产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备案凭证的承诺函。②若投标产品若为国家有相关强制要求的消毒产品,需提供所投产品具备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有效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承诺函。。
采购包3:
(1)①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供应商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提供所投产品具备生产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备案凭证的承诺函。②若投标产品若为国家有相关强制要求的消毒产品,需提供所投产品具备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有效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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