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铁路联振实业有限公司郑州车辆段经营部磨床维修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河南
-郑州市
询价采购
郑州铁路联振实业有限公司郑州车辆段经营部
磨床维修项目(ZTLZ2024-01)询价公告
郑州铁路联振实业有限公司郑州车辆段经营部对下列项目进行询价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郑州铁路联振实业有限公司郑州车辆段经营部磨床维修项目询价
二、项目编号:ZTLZ2024-01
三、项目内容:
四、资格条件及商务条款
(一)潜在投标人资格条件
- 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投标人经营范围与本项目相适应;
- 投标人信誉良好,不允许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投标人需提供相关截屏信息,并在投标文件中附加盖公章的有效信息;更换配件产品应符合国标相关要求,无不良运行记录且未在国铁集团、集团公司通报期内。不存在国铁集团、集团公司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以及物资供应中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须附声明);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主要商务条款: - 合同签订主体: 郑州车辆段经营部;结算单位:郑州车辆段经营部
- 维修时间及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维修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
- 质量保证期: 质保期为维修完毕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整体质保半年。
- 售后服务: 在维修完毕交付使用正常后,按招标方要求中标方及时派人进行跟踪服务,在质保期内接到招标方维保通知后,中标方须在3小时内做出响应,2日内修复或更换完毕,并承担相应费用。
- 验收
维修完毕后,由招标方进行验收,有质量问题时,由中标方负责无偿更换,如中标方不无偿更换,招标方有权拒绝付款。 - 付款方式
维修工作完成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招标方收到中标方提供的有效增值税发票后,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付款。(具体内容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 违约责任
7.1 因中标方产品内在质量问题,引发招标方生产或质量事故造成招标方损失的,中标方应赔偿招标方为此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的费用、必要的律师费等),此责任不因招标方已进行质量检测而免除;
7.2 招标方违约时双方协商解决。 - 合同履行期
合同签订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履行期至质保期结束。
五、投标报名及踏勘现场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有效证件(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委托书等)于2024年4月24日-2024年4月29日(工作时间)前往招标方所在地:郑州市二七区新圃东街153号报名。
5.2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自行踏勘现场。(踏勘时相关费用及责任由投标单位负责)
六、报价要求: - 报价时,应针对询价项目 详细列出清单 进行报价,并最终报出总价。投标人需做出以下承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联系人自递交报价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则该供应商的报价将被宣布无效。
- 请于 2024 年4月30日09:00点前 提交一次性不可变更的报价,所有报价为到站价(含增值税价格,含运杂费等)。报价内容应包括报价单原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法人及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等复印件,以及服务承诺、法人代表授权书、本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基础信息”截屏打印件等材料。 所有报价材料须加盖公章后,胶装成书本状的报价文件, 一式贰份(正本壹份,副本壹份)一并密封后 邮寄至 郑州铁路联振实业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 提交时间以到达时间为 准,逾期提交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 报价内容应包括报价单原件(包括不含税单价、税率、含税单价、不含税总价、含税总价,其中不含税价格保留2位小数); 所有报价必须打印,手写或涂改的均为无效投标。
- 报价文件必须注明以下承诺“我方已仔细阅读本询价采购公告,承诺遵守本公告各项条款”,并注明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的联系方式,未注明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 除非有特殊要求,我们不单独提供询价物资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象条件、公路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 询价方收到投标人的报价后被视为投标人已核实过采购物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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