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川区六类人群居家上门、配餐服务项目(第二次)
江西
-抚州市
临川区六类人群居家上门、配餐服务项目(第二次)
项目概况
临川区六类人群居家上门、配餐服务项目(第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22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ZCT-2023-0010-1
项目名称:临川区六类人群居家上门、配餐服务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4198400.00 元
最高限价:14185800.00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提供3年服务,合同三年一签,年度考核合格后,继续履行下一年度合同。如供应商年度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且不承担违约或补偿责任。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公司信用证明及行为记录: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投标人信用证明及######行为记录全部搜索结果截图打印加盖公章,或以代理机构现场查验为准,如是自然人无须提供。)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供应商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4、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条件:(1)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2)提交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必须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特别提醒:【投标人必须将以上资料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版投标文件中,投标人上传的材料必须为清晰件,如因清晰度而影响评审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未上传将视为无效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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