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2024年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项目招标公告
云南
-红河州
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JD-A2024011
项目名称:红河县2024年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200
最高限价(万元):200
采购需求:择优选择培训机构完成红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培训工作,计划培训2000人(一标段700人、二标段650人、三标段650人)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培训协议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扶持中小企业政策:针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红河县2024年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项目(一标段):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2)红河县2024年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项目(二标段):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3)红河县2024年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项目(三标段):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依据《云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云人社发【2010】282号)第二十六条民办培训学校跨县(区)以上行政区域办学,办学期6个月以内的,应经原办学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出具办学情况证明,并经拟办学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方可办学;6个月以上的,应按照新设立民办培训学校的有关要求,重新报办学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未在红河县培训过的红河州外的职业培训机构,中标后须完成红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登记方可开展工作,在红河县培训过的红河州外的职业培训机构提供红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3.2近3年内参加全省人社部门培训期间,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或存在违纪违规行为被通报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3具备有效的培训资质(工种)许可范围证明材料。3.4培训机构须通过2023年年检。(提供2023年年检合格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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