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龙源射阳10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海上通讯设备安装及服务招标公告(第三次)
北京
-丰台区
(招标编号: CHDTDZ017/17-QT-099 )
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基建项目 海上通讯设备安装及服务(第三次)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境内
2.2 规模: 100万千瓦
2.3 建设工期: 计划工期为202 4 年 5 月 1日 开工,2024年 10 月31日完工。
2.4 服务期限: 暂定202 4 年 5 月1日-2024年 10 月3 1 日,按委托人实际的施工进度执行,服务期 6个月 。
2.5 工程质量标准: 国家优质工程奖。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注意:本次为该项目第 三 次招标,上次已支付标书费的潜在投标人本次无需再次支付,报名后系统会自动免收(若系统未自动免收,需待标书发售截止后联系项目经理手动免收)。本次招标需另行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保险、保函),上次已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保险、保函)将原路退还。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海上通讯设备安装及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或其总公司)具有国家工信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种类包含第一类基础电信业务),分(支)公司投标的,总公司的许可证在认可范围内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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