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城市供热规划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宁
-锦州市
竞争性谈判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公告标题:
锦州市城市供热规划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3-04-13 至 2023-04-19
撰写单位:
撰写人:
赵亮
(锦州市城市供热规划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锦州市城市供热规划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锦州市城市供热规划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29,000.00
最高限价(元):929,000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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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项规划以落地实施为目的,针对锦州市供热系统的深入研究,指导下一步施工图的设计,为辽宁省锦州市供热工程的建设和项目落地提供支撑保障,为城市供热工程的有序发展提供强有利的支撑。规划将充分尊重区域现状建设情况,详细论证供热工程的需用量;确定供热系统的 “源”并考虑区域协调需求,明确供热工程设施位置、规模;细化管网系统布局,合理利用地下空间,明确供热管线的走向、位置、管径等。 (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甲级; 3.2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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