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经济开发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聘请第三方评审中介机构(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宁
-鞍山市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公告标题:
鞍山经济开发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聘请第三方评审中介机构(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3-04-13 至 2023-04-19
撰写单位:
撰写人:
王晨雨
(鞍山经济开发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聘请第三方评审中介机构(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鞍山经济开发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聘请第三方评审中介机构(三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4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鞍山经济开发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聘请第三方评审中介机构(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10,000.00
最高限价(元):510,000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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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为加快推进鞍山经济开发区园区循环化改造进程,合理、有效使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聘请具有执业水平高、实务操作能力强、经验丰富的评审中介机构担任鞍山经济开发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的评审工作,本次评审工作涉及13个项目,对项目目标、建设内容、投资估算、前期审批情况、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实施进度、批准概算及执行情况,中央补助资金的收入及使用情况;并对项目投资总额是否准确,交付资产是否符合固定资产目录的要求,交付资产的价格确定是否有造价和合同结算依据,交付资产的相关信息是否准确、齐全。 工作目的:对13个循环化改造项目运用规范、科学、系统的评价方法与指标,将项目建成后所达到的实际效果与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含概算)文件及其审批文件的主要内容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差距及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相应对策建议,出具综合的评审报告。 服务要求:对13个项目目标、建设内容、投资估算、前期审批情况、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实施进度、批准概算及执行情况,中央补助资金的收入及使用情况;并对项目投资总数是否准确,交付资产是否符合固定资产目录的要求,交付资产的价格确定是否有造价和合同结算依据,交付资产的相关信息是否准确、齐全。 成果要求:针对13个项目的技术水平、财务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资源利用效率、环境影响、可持续能力等综合评价审计报告。 服务期限:一个月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个月内 履约地点:鞍山经济开发区 付款方式:此项目无预付款,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个月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 )等渠道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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