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库县2023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宁
-沈阳市
竞争性谈判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公告标题:
法库县2023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3-04-13 至 2023-04-19
撰写单位:
撰写人:
马诗衡
(法库县2023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法库县2023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法库县2023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20,000.00
最高限价(元):420,000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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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应对服务提出详细的内容、标准及相关要求。
本部分一般应包含但不限于如下主要内容:
1.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6个月内。
2.履约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项目成果经县政府审议报市自然资源局后支付60%,项目成果经市政府批准后支付40% 。
4.服务内容:
( 1)项目概况: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是指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 ,由 县 (市 、区)政府组织的对一定范围的土地进行的综合性开发建设活动。根据《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四十五条、《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的通知》(辽自然资发〔2021〕68号)、《沈阳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意见(试行)(沈自然资发〔2021〕80号)》等政策要求和工作部署,提供《 法库县 2023年 第一批次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编制技术服务,方案将作为审批经营类建设项目土地征收的前置性要件。
( 2)工作范围
法库县所辖的全部国土空间。
( 3)工作任务
包括满足工作要求的数据处理、方案文本编制、图件绘制,并按各工作阶段需求形成汇报材料。
5.验收标准:
项目成果经沈阳市人民政府批准,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即视为验收合格。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6个月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他按照财库【2020】46号、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辽财采〔2021〕153 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2、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3、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需同时具备城乡规划甲级和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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