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机务段集宁北部分房屋设施零小维修项目择优选择施工单位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4
竞争性谈判
呼和机务段集宁北部分房屋设施零小维修项目
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公告编号: HHHTJWD-2024-17 )
- 立项依据
本项目按照2024年4月22日呼和浩特机务段第10次党政联席会《关于集宁运用车间整体搬迁至集宁北房屋设施零小维修项目相关事宜的请示》纪要执行,经党政联席会确定对集宁北部分房屋设施零小维修项目实施。现已有初步投资估算,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机务段,项目已具备建设条件,现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选择本项目施工单位。 - 工程概况
2.1 项目名称、建设地点: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原集宁机务段院内。
2.2 主要工程内容和数量:
2.3 工程投资估算:44.9万元。
2.4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5 质量目标: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竣工按铁路工程验收标准。安全目标:杜绝行车、人身安全事故。 - 对实施单位的资格要求
3.1 申请单位资格能力要求:
3.1.1. 申请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3.1.2. 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近三年(2021年3月~2024年3月)承担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3项。
3.1.4. 需具备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和施工方案报批的能力,且具有铁路营业线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申请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申请单位在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和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申请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3.3 申请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期间内,对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单位,不接受其投标。
3.4 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3.5 申请单位不能为联合体,与本项目管理单位无行政隶属关系或无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利益冲突。 - 申请报名及文件递交
4.1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申请单位,请于 2024 年4月26日17:30时 前将报名表书面扫描件(须注明编号、报名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 发送至 邮箱或送至呼和浩特机务段设备物资科, 并现场向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机务段呼和南折返段设备物资科递交正式纸质申请文件。 未成功报名和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均不予受理。
4.2 纸质申请报名资料需加盖骑缝章,否则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 申请文件组成内容:
5.1 申请函。
5.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5.3 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
5.4 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5 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表(附有效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
5.6 拟投入的主要人员表(附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负责人的资格证书)。
5.7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和检测设备表。
5.8 施工方案(主要为施工安排,工期、质量、安全目标及保证措施等)。
5.9 财务状况证明资料。
5.10 申请单位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 “中国裁判文书网”对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以及无行贿犯罪书面承诺,承诺书内要明确违约责任。
5.11 申请单位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失信记录查询截图,国家铁路局官网失信行为“黑名单”查询结果截图。 - 确定成交候选人
本项目选择施工单位按照《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规范零小工程项目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试行)》(呼铁建设函﹝2021﹞333号)相关规定,有2个及以上申请单位通过资格审查的,采用摇珠法确定成交候选人。 - 内部监管部门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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