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雄安总部园区三号变配电室高压配电工程询价公告
华能雄安总部园区三号变配电室高压配电工程询价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HNFZ2024-04-0-05225
1.采购条件
本项目:华能雄安总部园区三号变配电室高压配电工程,采购人为:华能雄安绿色能源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合格供应商公开询价。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中国华能总部项目D03-04-19、D03-04-20地块红线范围内综合能源服务项目变配电工程,位于雄安新区华能总部园区内,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三号配电室6台10kV高压配电柜、10kV线路保护、变压器保护、配电室能量管理系统及电力监控系统。本工程随主体建设施工方总体工程进度要求完成,按照国网雄安新区供电公司规定完成变配电室验收,计划工期56日历日,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5月6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本项目采购范围为华能雄安总部园区19号、20号地块的三号变配电室高压配电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定值整定、试验、调试、报装、全部用电手续、缺陷修复和培训等,详见《华能雄安总部园区三号变配电室高压配电工程技术规范书》。变配电室须满足智慧运维的相关要求并与国网雄安新区供电公司的城市智慧能源管控系统对接。
2.2 采购范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1)供应商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期限内。(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未成为合格供应商的,首先应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须通过华能集团或二级单位组织审定,成为合格供应商,并按照参与业务的权限提供采购服务。)(2)近三年没有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服务/工程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3)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不存在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信息检查一致的情况。(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询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询价项目。(7)不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规和华能集团相关制度的情况。
3.2 专项条件:
(1)资质要求:a.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b.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c.具有国家能源局监管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承试五级及以上。(2)业绩要求:近3年(2021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一项10kV变配电工程施工业绩。所附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含项目名称,施工范围或变配电工程内容、合同金额、变配电工程价款、签字盖章页、签署时间等能证明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的关键内容);竣工验收报告关键页(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包含项目名称、签字盖章页、签署时间等能证明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的关键页)。(3)项目经理要求:a.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项目经理资质文件,且均须在有效期内。(备注:项目经理如为一级注册建造师,需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并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b.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一项10kV工程项目经理业绩,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附任命文件、或能体现其任命的相关文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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