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章丘发电有限公司粉煤灰综合利用采购商扩库
山东
-济南市
竞争性谈判
基本信息
采购单号: | GT202404001104 |
采购方式: | 公开竞争性谈判 |
采购类型: | 服务 |
报价方式: | 整单报价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04-28 16:00 |
首轮应答截止时间: | 2024-05-08 15:30 |
服务开始时间: | 2024-05-13 |
备注: |
资格条件 |
1、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应具备完成所投粉煤灰综合利用项目产品储存、销售能力(提供证明文件): 2.1若为粉煤灰直接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单位(终端用户)则应提供环保资质证明材料(为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环保资质证书或环评报告)和符合环保要求的粉煤灰仓储能力设施的证明(仓储设施照片以及卫星定位截图)。 2.2若粉煤灰非直接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单位(非终端用户),应提供与终端粉煤灰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单位的合作协议,终端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单位的营业执照,提供与其合作单位的环保资质证明材料(为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环保资质证书或环评报告)和符合环保要求的粉煤灰仓储能力设施的证明(仓储设施照片以及卫星定位截图)。 3.应答单位应至少提供相关一般固体废物的运输、利用、处置或者经营工业固体废物的其中一项资质。 4.供应商不得被市场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5.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6.供应商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或一年内因特重大事故被国家应急管理部通报的; 7、不接受申请人作为他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谈判,与项目法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本次入库公正性者不得参加竞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在股东、监事、管理层人员中有重叠的不得同时参加。 8.供应商在本项目前期采购中(如有)不得存在串通、造假及其他违规行为。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 |
采购清单 |
序号 | 采购人 | 计划名称 | 税率 | 采购范围 |
001 | 华电章丘发电有限公司 | 华电章丘发电有限公司粉煤灰... | 13%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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