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睿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芦溪县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江西
-萍乡市
关于芦溪县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芦溪县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机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17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芦购2024B001137734
项目名称:芦溪县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机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00000.00 元
最高限价:1200000.00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所有供货、安装与调试,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③投标人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特别提醒: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上材料或者可以根据“赣财购[2023]8号”文件承诺制的方式提供。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2)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扶持、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提供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新证不需登记表); (2)投标人为生产商的,提供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提供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为经销商的,经营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提供),经营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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