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若羌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实施阶段综合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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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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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新疆若羌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
2023 年 9 月以(新发改批复〔2023〕159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华若羌抽水
蓄能发电有限公司和若羌县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征地和移民
安置实施阶段综合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合同编号:XHRQ-A-2024-YM-SJ18。
2.2 项目概况:新疆若羌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
自治州若羌县内,距若羌县直线距离 35km,距库尔勒市直线距离约 376km,距乌
鲁木齐市直线距离约 572km,若羌抽水蓄能电站周边有 G218、G315 国道,对外
交通条件便利。
电站为日调节纯抽水蓄能电站,主要承担新疆电网的调峰、填谷、调频、调
相及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平抑系统电源出力波动,提高新能源消纳能力,进一
步改善电网的供电质量,维护电网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电站总装机 2100MW
(6 台 350MW 单级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为一等大(1)型工程;设计年发电
量为 26.25 亿 kW·h,年抽水电量为 35 亿 kW·h;上水库正常蓄水位 2308m,死
水位 2281m,调节库容 886 万 m3。下水库正常蓄水位为 1649m,死水位 1619m,
调节库容 882 万 m3。本工程施工总工期为 81 个月,末台机组计划投产时间为 2031
年 12 月 31 日。
新疆若羌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范围涉及若羌县。工程建设征地总面积
5811.59 亩,其中永久占地 4237.93 亩,临时占用土地 1573.66 亩。按土地权属
划分,本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内涉及土地均为若羌县直属的国有土地,其中收回国
有土地 4237.93 亩,临时占用国有土地面积为 1573.66 亩。按地类划分,永久占
地 4237.93 亩,其中草地 426.80 亩,其他土地 3810.86 亩,交通运输用地 0.27
亩;临时占地 1573.66 亩,其中草地 765.03 亩,其他土地 797.13 亩,交通运输
用地 1.33 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10.17 亩。
本工程建设征地涉及若羌河水库管理站部分设施,包括若羌河水库对外道路
管理用房 1 处、水井 2 座、零星树木 196 棵、若羌河水库对外道路 0.15km、若
羌河水库坝顶道路 0.45km。
本工程建设征地不涉及搬迁安置和生产安置人口。工程不涉及压覆重要矿产
资源、文物古迹、永久基本农田、Ⅰ、Ⅱ级保护林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
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
2.3 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若羌县内。
2.4 招标范围:新疆若羌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建设征地及移民安置实施阶段综
合设计主要包括实施计划编制、规划符合性检查、阶段性蓄水移民安置专题设计、
补偿费用分解、设计变更技术管理和现场技术服务,为移民安置实施提供综合技
术保障。综合设计成果应作为移民安置实施和移民安置验收的重要依据。
(1)依据批准的建设征地及移民安置规划,结合建设征地及移民安置实际
情况,编制建设征地及移民安置实施总体控制性计划、阶段性计划、完工进度计
划;协助编制年度实施计划、项目实施计划。
(2)实施现场技术服务,派驻综合设计代表,进行建设征地及移民安置规
划设计技术交底。
(3)处理建设征地及移民安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包括农村移民
安置方案调整、专业项目复改建等移民工程设计方案优化调整,进行设计变更管
理和现场技术服务,为建设征地及移民安置实施提供技术保障。
(4)开展信息收集,配合参与相关建设征地及移民安置其他工作。
(5)及时对建设征地处理范围、实物指标和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复核。
(6)参与各阶段建设征地及移民安置验收工作,编制建设征地及移民安置
综合设计(规划调整)工作报告。
2.5 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工作完成,并
通过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竣工验收完成止。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力发电工
程甲级资质。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0 至 2022 年度)经审计财务会
计报表扫描件,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扫
描件。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应至少承担过 1 项大型水利
水电工程建设征地及移民安置综合设计工作。(注: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指水库总
库容 1 亿 m³及以上或总装机容量 300MW 及以上的水力发电工程)
(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②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最近三年内(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
⑤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
⑥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
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审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的
查询结果为准);
⑦在近三年内(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
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
⑧被列入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招标人及其所属
专业化公司黑名单或灰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
(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
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证书,
担任过大型水利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实施设计综合设计负责人。(注:大型水
利水电工程指水库总库容 1 亿 m³及以上或总装机容量 300MW 及以上的水力发电
工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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