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黄龙抽水蓄能电站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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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黄龙抽水蓄能电站工程水土保持监测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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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甘肃黄龙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已由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甘发改能
源﹝2023﹞71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核新华黄龙抽水蓄能
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BRR21-ZB1-ZB-103-035。
2.2 项目概况
甘肃黄龙抽水蓄能电站位于甘肃省天水市境内,渭河左岸。上水库位于清水县山门
镇史沟村附近,下水库位于麦积区三岔镇黄龙村上游的庙坪沟内,距天水市公路里程约
69km,距兰州市公路里程约 370km,交通较为便利。
甘肃黄龙抽蓄电站总装机容量 210 万千瓦,电站额定水头为 640m,安装 6 台单机 35
万千瓦可逆式机组。电站采用 750kV 一级电压接入系统,出线回路数暂定 2 回。黄龙抽
水蓄能电站枢纽建筑主要包括上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开关站、下水库、下水库
库尾拦沙坎、泄水及补水建筑物等组成。工程属一等大(1)型工程。上水库正常蓄水
位 1895 米,死水位 1880 米,调节库容 987 万立方米;下水库正常蓄水位 1255 米,死
水位 1210 米,调节库容 864 万立方米。
2.3 项目服务地点: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清水县境内。
2.4 招标范围
甘肃黄龙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生产建设
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
(GB/T51240-2018)的规定,并结合《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
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20〕161 号)和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关于印发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水保监〔2020〕63 号)、《甘肃省水
土保持条例》(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16 号)及《甘肃黄龙抽水蓄能
电站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等的相关要求,主要对项目水土流失自然影响因素、项
目施工全过程各阶段扰动土地情况、水土流失状况、水土流失防治成效、水土流失危害
等进行监测及评价,及时发现重大水土保持危害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对其质
量负责;依据监测内容按期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报告,为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管理提供依
据;完成各级水土保持管理部门对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相关要求,提交监测报告
及相关档案资料;配合委托人将水土保持监测数据接入甘肃黄龙抽水蓄能电站智慧管控
平台;组织或参与各阶段验收工作。
2.5 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完成并取得水
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明且工程通过竣工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0 至 2022 年度)经审计财务会计报表,
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至今应具有至少 1 项已完成的大型水利
水电工程的水土保持监测业绩。(注: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指水库总库容 1 亿 m³及以上或
总装机容量 300MW 及以上的水力发电工程)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②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最近三年内(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情形;
⑤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
⑥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
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审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为
准);
⑦在近三年内(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
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⑧被列入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招标人及其所属专业化
公司黑名单或灰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土保持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
称,并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至今具有担任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监测项目负责人的
业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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