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三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湖州东站站房Ⅲ标项目工程自购物资集采(二次)招标公告
浙江
-湖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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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中铁三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湖州东站站房Ⅲ标项目
工程自购物资集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B2401004(二次)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湖州东站站房Ⅲ标项目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均已落
实,招标组织单位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湖州东站站房III标项目经理部,招标人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湖州东站站房III标项目经理部,本项
目铝板材料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湖州东站为新建中型车站,中心里程DK142+515,下部架空的线侧平式站房,面积14995㎡;车站轨顶设计高程
6.898m,站区百年洪水位3.630m。车场规模为3台7线,车站设450x12.0x1.25基本站台1座,450x12.0x1.25岛式中间站台2 座,设8.0m宽旅
客进站天桥和出站地道各1座,设与站台等长雨棚。
2.2招标内容:物资名称、包件划分、交货地点等详见公告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铝板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书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经销商需提供厂家经销权))。
2.生产能力: 生产商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8万㎡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铝板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
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2021年、2022年(每年一份)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1、资产负债表2、利
润表3、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 业生产设备;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
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2022年或2023年由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质量检验机构出
具的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其他无CMA标识的检测报告视为无效。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具有 2021年、2022年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良好供应业绩(每
年至少一份),其中铁路业绩不少于一个;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6.履约信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近两年(2022年4月至今)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近两年(2022年4月至今)内没有
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2年4月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两年(2022年4月至今)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须提供纳税信用等级或由当地税务部
门提供的近两年(2022年4月至今)的纳税信用证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两年(2022年4月至今)中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
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
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不属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扯: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
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和同类投标物资已
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7.其它: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本次招标
采购活动;②不同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内投标时,存在相同联系人、相同联系方式、下载招标文件IP地址相同、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相同、投标
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等情况的一律按围标串标处置,作废标处理,并列入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③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
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④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在投标文件报价中明确供应品牌范围,并出具生产厂的
代理授权书原件或代理商与生产厂的保证本项目供应数量的有效合同原件,同一包件一个生产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且生产商不得
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代理商须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投标文件单独封装);投标人可以投多个包件,同一投标人(包括生产商和其代理商)至多中1个
包件的同类物资。
3.5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资质与证明资料扫描件必须为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鲜章);盖电子章的资料视为无效资料
,需签字处应为手签,在正本中体现即可,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
3.6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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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9710217139890879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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