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审计厅机关服务中心食堂餐饮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
-南京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000-SMDG-C2024-0049
项目名称: 江苏省审计厅机关服务中心食堂餐饮服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27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人民币275万元/年。
采购需求:
江苏省审计厅机关服务中心食堂餐饮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3年,合同一年一签,签订条件为第一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根据供应商的履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或者上一年度(2023年或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若符合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类别涵盖热食类食品制售,提供证书复印件)。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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