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人民医院血液透析室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河北
-石家庄市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ZJ-T024109
项目名称:灵寿县人民医院血液透析室设备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1580000
最高限价(如有):1580000
采购需求:购置血液透析机6台,血液透析用制水机1台
合同履行期限:15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如投标人为生产商,应具有与投标产品一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提供制造商与投标产品一致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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