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投资国华(赤城)风电有限公司沧州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投资国华(赤城)风电有限公司沧州"绿港氢城新材料"项目撬装加氢站项目前期咨询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003400,招标人为国华(赤城)风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华(赤城)风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国华沧州“绿港氢城新材料”项目撬装加氢站项目位于沧州市经济开发区,拟建项目场区地形地貌属平原,项目规划新建压缩加注集成橇(含液驱压缩机、加氢机、冷水机、氮气系统、控制系统)、卸气柱、放散等。加氢站日供氢至少500kg,加氢压力35MPa,可以满足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辆氢能公交车使用。加氢系统年操作日:360天。加氢系统年操作小时:4320小时(按照每天工作12h)。 2.1.2招标范围: 完成国华沧州“绿港氢城新材料”项目撬装加氢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完成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取得政府主管部门批复;完成生态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取得政府主管部门批复;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取得政府主管部门批复;完成职业防护设施设计报告编制、职业卫生预评价报告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取得政府主管部门批复(按需);完成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取得政府主管部门批复(按需);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取得政府主管部门批复;完成修建性详细规划报告编制并取得专家评审,取得政府主管部门批复(按需);完成安全设计专篇,地勘报告,施工图纸,施工图预算,竣工图纸,招标技术文件、概算分劈表、图纸等其他相关单位验收要求的技术文件(按需)编制及设计相关的评审工作,设计文件应满足消防审查要求;协助采购人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按需)。 2.1.3服务周期: 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招标范围所有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技术文件。 因项目处于机会研究阶段,工作开始时间最终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在招标人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全部工作内容,投标人应继续服务,直至服务内容全部完成,但最终工作进度确保不影响本项目建设进度要求,不发生费用变化,具体期限以各项目具体要求为准。 2.1.4服务成果交付: (1)可行性研究:接到招标人通知后45日内交付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 (2)安全预评价:接到招标人通知后60日内交付安全预评价报告、专家评审意见、政府主管部门批复。 (3)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接到招标人通知后60日内交付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专家评审意见、政府主管部门批复。 (4)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接到招标人通知后60日内交付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专家评审意见、政府主管部门批复。 (5)职业卫生预评价及职业防护设施设计:接到招标人通知后60日内交付职业防护设施设计报告、职业卫生预评价报告、专家评审意见、政府主管部门批复(按需)。 (6)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接到招标人通知后90日内交付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报告、专家评审意见、政府主管部门批复(按需)。 (7)水土保持评估报告:接到招标人通知后60日交付水土保持方案、专家评审意见、政府主管部门批复。 (8)修建性详细规划:接到招标人通知后90日内交付,修建性详细规划报告、专家评审意见、政府主管部门批复(按需)。 (9)施工图设计:接到招标人通知后90日内交付完成安全设计专篇、地勘报告、施工图纸、施工图预算、竣工图纸、招标技术文件、概算分劈表、图纸等其他相关单位验收要求的技术文件(按需)。 (10)协助招标人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按需)。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氢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氢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或任命文件(后补无效)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3)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近12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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