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徐闻东二海上风电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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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徐闻东二海上风电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湛江徐闻东二海上风电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服务,招标人为新华龙
源(徐闻)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湛江徐闻东二海上风电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服务。
2.2 招标编号:BRR24-ZB1-ZB-013-001 。
2.3 项目概况:湛江徐闻东场址二海上风电场项目位于湛江市徐闻县锦和镇
以东海域,场址最近端距离锦和镇陆岸 27km,最远端距离陆岸 57.6km。徐闻东
场址二水深约为 8m~20m,规划场址面积为 48km2,海图显示该地区为“疑存雷
区”,因此风电场有 33 平方公里需要完成扫排雷工作,在彻底清除战争遗留爆炸
物后,实现在海图上“雷场摘帽”后,才能获得开工合法性行政许可。
项目规划装机规模 300MW,拟安装 12MW~16MW 固定式风机,单独建设一座
220kV 海上升压站,海上升压站位于本项目风场中间偏北位置。升压站通过 1 回
220kV 海缆送至登陆点,送出海缆路由约 42km,登陆点位于徐闻县锦和镇下海村
一处砂质海滩上。陆上集控中心拟选在徐闻县锦和镇东南侧、白茅村及下湖仔东
侧临海区域,集控中心新建 1 回 500kV 线路至湛江电网。
2.4 项目服务地点:广东省湛江市徐闻县。
2.5 招标范围:湛江徐闻东二海上风电项目工作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前期
技术咨询服务,前期行政许可审批办理;按国家、行业设计标准要求以及行政许
可审批有关要求开展实物工作、编制各项专题报告,并通过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或
专家审查,最终项目获取开工合法性行政审批文件。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
章委托人要求。
2.6 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止。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并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甲级资质。
(2)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0 至 2022 年度)经审计财务会计报表,投
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投标人 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应至少具有 1 项已完成或在建的装机容量
20 万千瓦及以上海上风力发电工程前期工作咨询服务业绩;(注:①已完成指完
工时间在 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时间内、在建指合同签订时间在 2019 年 1 月 1 日
至今时间内;②前期工作咨询服务内容应包括前期行政许可审批办理、可行性研
究报告编制)。
(4)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
有海上风力发电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咨询项目负责人任职经历。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应是投标
人本单位人员(注: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
明)。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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