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吾县危险化学品、工贸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疆
-哈密地区
项目概况
伊吾县危险化学品、工贸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10日 16: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XJ(BYGC)ZB-2024-52
项目名称: 伊吾县危险化学品、工贸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450000
最高限价(元): /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伊吾县危险化学品、工贸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4500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1、根据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规范及有关文件要求,对每季度辖区危险化学品和工贸企业开展安全指导服务检查,每季度编制安全生产服务指导报告,提出企业安全生产改进方向(每季度1次),指导企业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每次服务指导时间不低于14天。 2、对危化企业每次至少组织5名专家安全指导服务检查,工贸行业组织至少1名专家安全指导服务检查。(不少于2名自治区级专家库人员)。 3、安排专家协助甲方开展事故救援和指导开展事故调查等工作(需提供自治区级常备专家名单),协助甲方对企业应急救援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改进方向。 4、协助甲方对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标准化、双重预防体系、两个目录、两个导则、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专项行动、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安全生产数字化建设等专项工作开展督导检查。突出重点,结合实际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把“两重点一重大”列为重点检查内容。 5、每年不少于一次的安全生产保障服务或临时性紧急事项服务。 6、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每年不少于3次(危险化学品行业和工贸行业培训教育各不少于1次,根据行业安委会主要主要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培训不少于1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合同签订后一年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失信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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