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塑料包装及仓储物流智能化改造装车机33t134kW4.3m招标公告
(重招)塑料厂智能库项目自动编组装车系统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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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招)塑料厂智能库项目自动编组装车系统公开招标(WZ20240226-2707-4430-B1)招标人为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装车机\33t 134kW 4.3m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装车机\33t 134kW 4.3m
3.00
台
包1-1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需满足招标请购书要求,所有偏离必须澄清,如果投标人在投标澄清阶段没有以书面的形式对技术协议中的条款提出异议,买方可以认为卖方提出的产品完全符合技术协议的要求,并以此为依据进行验收。投标截止日期后的所有技术差异及偏差原则上将认为不符合技术协议的要求。
3.1.7 投标人须提供该装车机所有备件的清单及价格,外协件及外协件制造商的清单,如有遗漏或变更后期需发正式说明给扬子石化。
3.1.8 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的产品和配置必须是成熟的、完整的、无缺项的,在功能上完全满足应用要求。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中的整体性能要求提供整体性能保证承诺,无论何时发现缺项或漏项,投标人都必须承诺无条件的无偿补足。
3.1.9 投标人需提供1套及以上平板车、集装箱通用型预编组式整车自动装车系统供货业绩,该通用型预编组式整车自动装车系统装车能力》4车/小时(每车》18垛,每垛》1.5吨),适用物料为聚烯烃颗粒产品。需提供相应的商务合同及技术协议。
3.1.10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哲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11 投标人须承诺负责设备的系统总成、安装指导、调试指导、试运开车指导、联机测试指导、长期运行指导
3.1.12 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如下:近五年内没有因违约、诚信、侵权等违法行为被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判定违法及被处罚的情况;没有在扬子石化发生过质量问题、交货延误、擅自更换外协件供应商等违约情况。
3.1.13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4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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