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县城区市政路灯设施日常运行维护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福建
-福州市
受 连江县市政工程中心 委托, 对[350122]XLXGC[CS]2024002、2024年县城区市政路灯设施日常运行维护服务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2024年县城区市政路灯设施日常运行维护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0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22]XLXGC[CS]2024002
项目名称:2024年县城区市政路灯设施日常运行维护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20,000.00元
采购包1(2024年县城区市政路灯设施日常运行维护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 1,92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92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须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2)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或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其缴纳的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当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3)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关于“上一年度”描述修改为“2022年度或2023年度”。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4)(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 (格式详见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供应商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 1 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不适用
节能产品: 适用于本项目采购包1,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 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 节能产品,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在评标时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 品认证证书。
环境标志产品: 适用于本项目采购包1,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 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 品目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在评标时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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